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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來源: 河源市水務網(wǎng) 作者: 編輯: 闕獻榮 2013-08-20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0年12月25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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